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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在法律上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它并非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而是针对死者因意外或他人侵权导致死亡后,其近亲属或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根据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赔偿。因此,它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被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中的规定清晰地表明,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明确指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死亡赔偿金恰恰属于这一范畴。它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不满足成为遗产的基本条件。
具体到《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遗产的定义,即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表明,遗产必须是生前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这一定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进一步规定了侵害人身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其中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则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明确指出,死亡赔偿金是为了弥补因侵权或意外导致死亡的损失而设立的,它并非死者的遗产。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它不是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的赔偿,因此不符合遗产的定义和继承条件。法律对此的明确规定,旨在保护死者的近亲属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同时明确区分遗产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明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