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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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学区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同胞子女,以及符合《新乡、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新乡办公室新乡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新乡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
4.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和住房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④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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