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52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8:07

一、什么是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 公司法 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 诉讼 中最为常见,其中 股权转让合同 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2、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二、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 股东权利 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 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 债权债务 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16条规定,未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要求分配利润的要求一般得不得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已经做出了分红决议,那么,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以追偿;如若没有,则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是不可以追偿的。因此,在股权转让前,一定要确定好是否已经经过了股东会议分配利润,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密切相关的,一定不能马虎。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