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关于付款必须开 的相关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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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16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未开*的处罚规定如下: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16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17

没有这样的规定。开票前提是有经营行为,如果是赔偿款,是不能开具*的,应开具收款收据。可学习下税收征管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6:17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中: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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