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皖南老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及期限:乙方承包之短期临时工接受甲方聘用,服从甲方安排相关工作,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到年月日,协议时间到期,双方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如需要延期,经协商后,可另续签协议。
二、临时工人数:按甲方生产需要与乙方协商来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乙方所提供之临时员工日常人事管理:
(2) 乙方所派遣之临时工在为甲方做工期间:甲方需负责临时工的工作餐。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每次结算时提供劳务发票,甲方需承担4个点的税费。
(4)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节假日能够正常营业,(在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需不需要用工,乙方必须给予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0xx年春节期间保证提供最低14人为甲方公司服务,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用人需求时,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当日费用,同时乙方每次需赔偿甲方损失费500元。
(5)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营业工作,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合作共赢。
四、劳动时间:经劳动管理部门批准,甲方安排短期临时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依照岗位实际工作,在(劳动法)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短期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临时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做满 2 小时以上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费用。
五、劳动报酬:甲方支付乙方推荐之短期临时工为13元一小时(春节三天甲方支付乙方推荐之短期临时工为18元一小时)乙方全包。由甲方按短期临时工的实际出勤工时,以酒店主管每日签的出勤工时计算薪资,薪资以6天结算一次,以账户转账形式转账至乙方提供银行账户,由乙方发放给临时员工。乙方账户: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享受合同规定的待遇:
(3) 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4) 乙方保证满足甲方用人需求,确保甲方经营正常进行。如不能履行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500元/每次。
(5) 乙方保证人员服从管理,如有乙方提供的员工不服从甲方公司管理而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甲方不予支付乙方提供的员工当日当人费用,并且乙方每次需赔偿甲方500元费用。
(6)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提供的短期临时工最低工作时间为五小时,如甲方没用够五小时,乙方照收五小时的费用。
(7)其他
七、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双方同意之日生效。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双方必须保密所约定的内容与款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 月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