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1.由全体发起人发起并订立设立协议。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5.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8.申请设立登记。9.登记发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1种观点: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哪些1、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1)发生阶段不同。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2)行为性质不同。设立是法律行为,成立是行政行为;(3)法律效力不同。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公司被核准登记,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4)法律特征不同。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4、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成立公司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关于成立公司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和需要的材料需要经历的过程却是非常繁琐的,非专业人士很容易模糊不清。涉及到办理证件的问题可以寻找正规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授权代理办理。
第2种观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制定的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