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告先得?
2024-11-13
来源:尚车旅游网
首先,诉讼并不必然导致优先受偿。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金钱给付内容,且各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提请执行,但是均未拥有担保物权时,才能依据执行法院执行措施实施的顺序受偿。
若多个债权人的债权性质有异,则以所有权以及担保物权为基础的债权将优先于金钱债权得到清偿。
此外,享有多个担保物权的应当按照各担保物权设立的时间顺序进行清偿。
最后,如果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对同一被执行人涉及到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但执行财产无法全额偿还所有债务,则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将会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来受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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