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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分割法

2024-11-13 来源:尚车旅游网
离婚过程中,关于住宅的分配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房产权属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则应认定为私人财产,离婚时无需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如为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之物,便属于共有财产,在离婚之时应予合理分割。
首先,应尊重协议原则,对于住房配比,方式及期限等,先由夫妇双方自行商议决定;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裁决住宅最终的归属权。
法院在处理住房问题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若双方均有意愿获得住房产权且愿意竞价购买,法院将予以批准;
若仅有一方欲获取住房产权,则由评估机构依据市场价格对住房进行估值,然后由获胜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若双方均无意保留住房,则可根据当事人请求对住房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再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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