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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外设立同种类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2023-11-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如果该职员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但如果该公司不属于国有公司且该职员不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则其行为不构成此罪。另外,如该职员利用的信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且有证据证明该信息是未经公开的、有价值的,并且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公司登记是将公司应予公示的事项向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公司名称,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设立方式,经营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依照的相关法律;

最后落款签字盖章。

设立分公司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设立章程和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是:

一、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性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性文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规定以及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规定,均以公司章程为必备文件。

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股东协议仅在签订协议的股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根本上约束公司本身;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股东协议的订立和修改都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并不一律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存在依“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制定和修改的情况。

子公司的设立流程

流程如下:

各个股东会签订组建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出资、责任、义务等。

确定公司名称。

核准名称。

制定公司章程。成立子公司后要有自己公司的章程,如果有多个股东,需要取得大家的一致意见。

开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到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刻章。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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