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9:00-17:00; 办理资料: 1.《食品 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2.场地证明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按照本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