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巨丰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地下车库工程
施工协议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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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协 议 书
甲方: ××市巨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建设有限公司
为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东方明珠小区地下车库(含人防)施工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东方明珠小区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面积约15573m2,本工程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局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 2、现场三通一平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二、承包范围:
土建及水电、设备安装(不含桩基、电梯、消防、二次供水)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不得再进行转包,但乙方资质项中没有的由甲方分包。 三、工程造价计算依据: 1、套用定额: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装饰: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安装: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补充定额: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3]16号文件。如遇新政策性调整,在新政策执行以前的按旧政策,在新政策开始执行日以后的按新政策性调整执行。
2、取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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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㈠土建工程:
综合取费按2000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为:地下车库(含人防)土建工程合同期内完成承包内容按 16% 计取,合同期外完成承包内容按15%计取;综合取费中已经含税金、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工伤保险费等一切税费。 ㈡装饰、水电安装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合同期内完成按66.38%,合同期外完成按62.23% ,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按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同期内完成按68.51%,合同期外完成按64.23%。
㈢施工配合服务费:
甲方分包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配合施工的,甲方支付乙方施工配合服务费,施工配合服务费为分包工程造价的2%。 四、材料价格取定
1、工程预(决)算材料价格:按开工令前一个月《××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依该期材料价格为基准价。对于施工期间材料价差增减在5%(不含5%)以外,给予调整5%(不含5%)以外的部分。
2、调整材料价差的材料名称:钢筋、钢材、商品混凝土按《××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应主体施工期间的平均价进行计算;水泥、机砖、黄砂、碎石、按二次结构开始至合同竣工工期内的平均价进行计算;电线、电缆按合同工期内装饰期间平均价进行计算。具体时间以办理签证手续为准。 3、决算材料价格的取定:
⑴《××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材料的价格,按《××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执行。
⑵《××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经甲方代表签证为准。
⑶《××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有,但市场材料质量或价格差别较大的材料经甲乙双方考察认可办理价格签证手续。具体方式是甲方指定2~3个品牌,经双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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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察协商后选定品牌,确定价格。如门窗、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地板砖、墙砖、内墙漆、楼梯栏杆扶手、水电器材。确定价格的材料按10%的综合取费计取(含税金)。其中电线、电缆、给水管材、排水管材、开关插座套用定额计综合取费。 五、签证及变更处理:
1、施工期间的签证:发生时由乙方提出,经监理公司初审,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盖甲方公司公章方成为结算的依据。
2、设计变更:发生时由乙方提出,经监理公司初审,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盖甲方公司公章方成为结算的依据。 3、设计变更和签证在办理手续一周后,原则上报出变更内容预算单,供甲方审核,经双方审核同意后,盖甲方公司公章方成为结算的依据。
4、除本协议第四条“材料价格取定”以外的各种变动的因素,均不予再调整。 六、工程施工期付款结算及审计结算:
1、工程施工期付款结算:乙方接到全部的施工图纸后28天内提供完整的工程预算二份,经甲方审核后的预算价款暂定为工程合同价。乙方提供的节点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甲方在7个工作日之内审完,14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
2、工程审计:工程竣工前28天内,乙方报出整体工程决算一式二份及调整价款的相关签证材料、竣工图纸等,供甲方审计。
3、乙方应力保工程决算准确性,核减额在工程送审造价的4%之内,审核费由甲方承担;若核减在4%以上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超过4%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用。审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审核结果如有争议,以××市定额站复核为准。 4、乙方竣工决算送达甲方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审计完毕,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按下表各节点进行支付:除主体和竣工验收外,其他节点工程质量以监理验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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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序号 各付款节点名称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备注 1 2 3 4 5 6 地下室主体结构砼全部浇筑完成(含付已完成工作量的地下室主体 8#、10#楼地下室部75% 支付时必分) 须经甲方 装饰及安装工程(随主地下室主体结构验付已完成工作量的体墙体工程预埋的部收后申报 75% 审核确 份) 装饰及安装工程(除随地下室全部完成后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认的工作主体墙体工程预埋以外量方可有申报 75% 的部份) 效,各付款付至已完工作量的节点存在工程竣工 经甲方确认后申报 85% 交叉时不竣工结算后,竣工资能重复计竣工结算 料报送城建档案馆,付至结算价的95% 量。 经甲方确认后申报 按相关规定年限无质量保修金 结算价5% 质量问题申报 2、除初次付款,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出上次甲方已付工程款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当期工程款。决算审计结束后乙方开出足额的税务发票甲方再支付工程款。
3、钢材由甲方指定的合肥睿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供应,乙方与合肥睿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另行签供货合同,甲供钢材按“我的钢铁”信息网公布的当日合肥市场网价作为基价计价,若甲供钢材送至工程现场乙方不能及时付款时,由乙方以3元/吨的日息计取延迟付款费,在进度款支付前乙方仍未支付甲供钢材款的,甲方有权在该次付款中扣除已供钢材价款。 八、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金支付按以下时间:
1、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确认无乙方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费用外,付质量保修金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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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2、保修期满二年后14日内,确认无乙方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费用外,付质量保修金总额的30%。
3、防水工程进入保修期满五年后14日内,确认无乙方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费用外,付质量保修金总额的20%。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1、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地下车库保证金肆佰万元整人民币。在本协议签定七日内乙方将本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
2、无息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节点为:地下车库主体(含8#、10#地下室基础±0.000以下主体工程)全部完成返退300万元,余下的保证金100万元待地下车库工程完工初验后返退。 十、工期要求:
地下车库(含人防,8#、10#楼地下室)主体结构包括地下车库防水和回填土工期150天,其中10#楼地下室以东的地下车库主体工期不得超过90天,地下车库竣工验收时间待签订8#、10#楼合同时确定,具体开工日期依甲方“开工令”为准。由乙方原因造成以上工期拖延,每拖延工期一天按人民币每天3000元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由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造成损失的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 十一、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必须“合格”。
2、主材要求:钢材、水泥要求为知名品牌产品,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砼必须是有资质的商品砼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由甲方、乙方进行考察后商定。 3、本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如不能一次验收通过,除由乙方返工并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外(返工工期不顺延),由乙方承担由于返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返工期间甲方停止支付一切应付款项。乙方出现恶劣偷工减料或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主体不合格,乙方除返工到合格为止外,并承担总工程款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处罚的权力,具体罚款金额结合对乙方的处罚作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综合计算,甲方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后该罚款在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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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期间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
2、乙方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严禁雇佣伤残、60岁以上和18岁以下人员,以上人员一律不得录用,否则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并要求对该人退场处理,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整改意见,甲方有权向劳动主管部门举报,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现场应符合“××市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管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施工用材挂牌堆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乙方应做到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出场;若因乙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倾倒、私自在现场处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可要求乙方及时将垃圾清出现场,乙方未按要求处理建筑垃圾的甲方处理,甲方因处理而产生的费用在进度款支付时双倍扣除; 十三、工程管理约定:
1、本项目工程严禁转包,发现工程转包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非发包人提出不得更换,如未经甲方同意更换,每次处罚10万元,执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勤必须达到每月22天以上,未达到的按每天2000元进行处罚支付给甲方。
3、乙方对施工劳务人员进行身份核实,逐一登记建档,甲方对建档中人员进行审查。
4、工人的工资发放由施工单位做工资表一式二份,(表内含姓名、工资额、身份证信息等),由乙方按月足额发放;甲方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有权凭乙方未发放的工资表代为发放工资,但工资总额控制在完成工程量的25%以内;甲方付工程款时双倍扣除为乙方代发的工资后再转付乙方余下的工程款。如因乙方拖延劳务工资,造成媒体曝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群体事件等,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第三方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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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5、施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安全、劳动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该统一管理、统一购买保险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予以赔偿以防止事件扩大。 6、乙方搭建临时设施及加工场地需使用甲方场地,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施工期间甲方需使用此处场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把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给甲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把场地交还甲方时甲方有权自行清理待用场地,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本工程证件需要乙方办理或甲、乙双方配合办理的,乙方应及时办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证件办理拖延给甲方造成损失及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设立足够的安全标示,若发生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电费、税费、行政管理费用等均由乙方支付,乙方未及时支付,甲方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数额有异议的双方共同核查,以主管部门收费凭证为最终依据。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项目部必须以乙方名义承建,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造成诉讼、赔偿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乙方资金或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完整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承担总工程款的5%违约金,已完成工程,经甲方审计后向乙方支付50%,剩余工程款计入乙方应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实际损失,应按实际损失主张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等,如出现群体事件或收到行政部门问责,乙方除及时解决外,甲方可以解除协议,乙方承担总工程款的5%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事件发生,则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4、对于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出现一次处罚乙方5000元至5万元,乙方并承担造成的后果损失。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认定权属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有权依事故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排除事故外,还需承担总工程款的5%违约金。 5、对于甲方根据现场整体建设要求或销售需要提出合理阶段性进度要求的,没有按时完成的,处罚5万元。提出阶段性进度要求超出国家合理规定的按国家规定赶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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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协议 巨丰置业 6、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并积极配合乙方的一切合法、合理活动。 7、乙方在本协议的工程施工中,如果不能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资金投入或不能履约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附 则:
1、本协议书签字后,由甲方负责招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甲方委托招标代理费用及乙方投标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现场围墙已经由甲方先行施工完毕,交付乙方使用,各幢分摊费用按甲乙双方核定数据为准(总费用为甲方实际围墙支出的费用),在付工程款时扣除。 3、本协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性约定,未尽事宜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进一步细化、明确。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正式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施工主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现金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5、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乙方全额支付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 7、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不予认可付款。
8、本协议签订于××市,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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