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车辆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金杯雪佛兰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贵HJ3723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第三条:乙方在收到甲方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
第四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车辆产权自20xx年6月21日前归甲方所有,从此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车辆产权自20xx年6月21日后归乙所有,从此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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