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法律予以夫妻关系的认可,对新人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不慎遗失,应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部门补办。要什么手续?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结婚证丢失,有补办需求的人,双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1、不用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结婚证补办是没有要求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是可以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无法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补办。
2、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3、可以到一方常住地申请补办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